结项所需材料:
1.项目结项登记表。此表由项目管理单位填写,提交时,一张登记表(Excel )对应一个项目。
2.湖北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项目负责人按填表说明填写完成后,由项目管理单位审核后提交PDF版(需盖章)及Word版(不盖章)。
3.项目成果支撑证明材料。
①著作类成果。提交著作的PDF版,须为正式出版的版本(含封面、封底、版权页等)。
②论文类成果。期刊论文须提交期刊的PDF版(含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和封底,合为1个PDF文件)及正文Word版;会议论文还须提交会议的简介(PDF )。
③咨询服务报告。提交Word版报告和采纳证明(PDF)。采纳证明包括采纳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领导批示等,并详细说明采纳内容和实际价值。
④音视频及图片类成果。音频类采用APE, WAV, FLAC等无损格式;视频采用MP4格式,H.265编码,分辨率不低于1080P; 图片类(含书法绘画)成果分辨率不低于1000万像素。此类成果需附详细说明(PDF )。
⑤外文类成果。著作类成果须提供摘要的中文翻译( Word),论文类成果须提供论文全文的中文翻译( Word )。其他外文成果须中文简介(Word)。
4.专家鉴定意见书。结项条件第3条要求中,应验收评审的项目,结项须提交专家鉴定意见书(PDF,项目管理单位须盖章,专家签名应手写)。(此项仅限重大项目、马克思主义中青年理论家培育计划项目)
5.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若项目在执行过程中有重要事项发生变更,经批准同意的,须提交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PDF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