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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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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武汉市自然科学基金探索计划(晨光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07     编辑:李杰燕    浏览次数:

校内各有关二级单位:

根据《武汉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现将2025年武汉市自然科学基金探索计划(晨光计划)项目实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市自然科学基金探索计划(晨光计划)

二、支持强度

单个项目支持额度原则上为10万元。

三、项目申报

(一)规范申报。本次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2025年6月—2027年6月,《项目申报书》的研究内容、项目总经费、考核目标等应与实施周期一致。以PDF格式上传的《项目申报书》应签字盖章,与在线填写的研究内容、项目组主要成员、项目总经费、考核目标等主要内容一致(涉密项目应进行脱密处理后再上传)。

(二)简化管理。项目经费实行“负面清单+包干制”管理,项目验收实行“备案制”管理,项目承担单位应制订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管理办法,并报武汉市科技创新局备案。项目立项后不另行签订项目任务书,根据《项目申报书》中的考核目标进行验收。

四、相关要求

(一)项目申请人要求

项目申请人原则上应当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职称(男性不超过35周岁,女性不超过40周岁,年龄计算时间以申报项目当年12月31日为截止日),应具备承担科研课题研究的能力,且是项目申报单位的在职科技人员。

(二)相关限制

已获得国家、省、市级财政资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获得市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项目负责人、有在研未结题的市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均不得申报。同一申请人当年申报市科技计划项目原则上不得超过1项。

(三)请在申报书首页标注属于指南8个方向的编号或非指南方向。

(四)实施要求

项目实施过程中,取得的重大成果应及时向市科创局报告。项目形成的有关论文、专著、研究报告、软件、专利及获奖、成果报道等,均应标注“武汉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Supported by Natural Science Foundation of Wuhan)并注明项目编号。

五、材料提交与推荐

项目负责人于3月26日前将申请书(见附件)及附件材料提交到科研管理系统-校级项目-校级项目申报。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7-59367469

项目咨询电话:027-65692152、65692012

技术咨询电话:027-85870766(网上办事大厅)027-82852280 027-82852282(武创通科创服务平台)




  • 附件【校内-武汉市自然科学基金探索计划(晨光计划)项目申报书.docx】已下载次
  • 附件【校内-2025年市自然科学基金探索计划(晨光计划)项目申报指南.docx】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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