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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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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类—奖项申报】 关于组织申报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22     编辑:焦妙丽    浏览次数:

各有关二级院部: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论述,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部署,贯彻落实《高校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阐释和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工程实施方案》,推动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建构中国自主知识体系,根据《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附件4,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教育部决定启动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成果范围和奖项设置

(一)受理成果范围

为适应新时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需要,根据哲学社会科学一级学科自主知识体系研究布局,借鉴历届评奖经验做法,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1.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阐释;2.马克思主义理论;3.中共党史党建学;4.纪检监察学;5.公安学;6.哲学;7.理论经济学;8.应用经济学;9.法学;10.政治学;11.社会学;12.民族学;13.教育学;14.心理学;15.体育学;16.中国语言文学;17.外国语言文学;18.新闻传播学;19.考古学;20.中国史;21.世界史;22.艺术学;23.管理科学与工程;24.工商管理学;25.农林经济管理;26.公共管理学;27.信息资源管理;28.国家安全学;29.设计学;30.区域国别学。

本届评奖单设“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由原“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受理成果范围与上述“13.教育学”整合设置,对教育学成果单独组织实施,专区评审表等内容,详见附件2和附件4。

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及“教育科学研究”专区不得同时申报,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二)奖项设置和数量

本届评奖的奖项分为: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青年成果奖。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分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不分等级。

本届奖励名额1500项,其中“教育科学研究”专区190项。按照确保质量原则,允许各学科、各类、各等级奖项有空缺。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参评成果范围是2022 年1 月1 日至2024 年12 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 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 论文;3. 咨询服务报告;4. 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和要求详见《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及相关答疑(附件4)。

三、申报单位和名额

(一)学校择优向省教育厅、省教科规划办(“教育科学研究”专区)报送申报材料,以省教育厅、省教科规划办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

(二)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具体指标由省教育厅和省教科规划办下达,学校将坚持质量第一的导向,按照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相统一的原则,切实做好申报遴选工作。

四、申报办法和程序

(一)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会科学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不含“教育科学研究”专区),全规办官方网站(https://onsgep.moe.edu.cn)的评奖申报系统为“教育科学研究”专区评奖申报的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请按申报系统说明、提示和要求填报。通过校内评审的成果由科发院统一报送至省教育厅、省教科规划办上传。有关具体申报问题可访问申报系统查阅《第十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附件4)和《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答疑》(附件4)。

(二)申报者可访问(无需登录)申报系统或附件下载《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按要求填写、打印后提交本院部科研管理部。《申报评审表》启用2025 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三)申请人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审核重点:1.申报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2. 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3.申报成果是否涉及国家秘密;4.申报资格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申报材料是否真实。如发现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情形,一经核实取消申报资格。

(四)纸质材料报送

纸质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证明材料、《申报一览表》(附件3),所有申报材料提交后不再退还。网上提交信息应与纸质材料内容一致。申报“教育科学研究”专区无需提交纸质版,和申报成果无关的材料无需提供。

(五)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对拟推荐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未经公示或公示异议尚未完成核查处理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五、纸质申报材料的装订报送要求

1.《申报评审表》均为10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申报评审表》需填写学校具体审核意见,填写前需征得校学术委员会、校保密部门、校纪检监察部门、校人事部门审核同意。

2.著作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3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

3.论文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一式9份(可用复印件)。论文类成果材料包含所在期刊封面、目录页、版权页和论文全文,咨询报告类成果包含咨询服务报告和采纳证明。

4.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放于《申报评审表》后。论文及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5.《申报一览表》(附件3)1份,须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并加盖申报院部公章。多页的,每页须标注页码和总页数,加盖骑缝章或每页加盖公章。《申报一览表》中成果信息应与《申报评审表》填写内容和申报成果保持一致。

和申报成果无关的信息和材料无需提供。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六、补充说明

1.“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申报评审表.doc”须使用Windows版的微软Word在“页面视图”(或“打印布局”)下进行编辑,不支持WPS和苹果Mac版Word。

2. 如果打开解压后的Word文件时,遇到Word提示“安全提示:已阻止宏运行,因为文件来源不受信任”,请先关闭Word软件,再到资源管理器中在这个.doc文件名上单击鼠标右键,打开“属性”对话框,在对话框靠下的位置,勾选上“解除锁定”,并按“确定”即可。

3. 如果申报表中的内容涉及到图表,请先另建文档,在其中将图表做好后,以截图方式将图表内容截取成图片,再粘贴到申报表中对应正文区域,以免破坏申报表中隐含的脚本程序,导致最终无法通过“检查填报内容并保护文档”这一关键步骤。

4. 申报评审表填写完毕后,需交由科发院进行审核,并在网上申报阶段上传。个人用户没有上传权限,因此无需为此注册或登录个人账户。

5.申报评审表必须使用原始的带有宏功能的doc格式,不能转存为docx格式或者pdf格式。其中:工作单位一栏,只有申请者人事关系不在高校的才需要填写,校内人员为空是正常现象;成果署名为个人的,只能以个人名义申报;成果署名为团队、课题组或机构的,才可以“团队、课题组、机构名义申报”;主要作者应包含申报者,不得为空,有多人时,应逐一添加并排序,不要将多个作者姓名写在一起(一行)。最后,进行“检查填报内容并保护文档”操作,待出现“解除文档保护”按钮时,保存文件,关闭Word。所有的签章,在纸质件上签章即可,Word文件中无须也无法签章。

6.成果附件(请提供全文,多卷本著作如提供成果全文电子版确有困难,可提交成果主要内容,以供评审专家审阅)和证明材料附件允许有多个,但每个附件文件最大不得超过50Mb,成果需要提供文字版PDF,不能是扫描版PDF,如果附件大于50Mb,须将其拆分为多个PDF文件。

七、申报时间安排

1.请各院部于2025年10月24日下午5点前,报送《申报一览表》进行预申报(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446447887@qq.com,及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交至行政楼313。因涉及学校申报名额,请各院部认真部署做好预申报汇总。

2.请于2025年11月3日前以院部为单位,将申请人《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相关证明材料、《申报一览表》汇总后,纸质统一提交至行政楼31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446447887@qq.com。

八、联系方式

学校联系人:焦妙丽

联系电话:027-59367471

联系地址:行政楼313

附件:

附件1 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

附件2 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评审表

附件3 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一览表

附件4 实施办法和答疑

  • 附件【附件1 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zip.zip】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2 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评审表.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3 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一览表.xls】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4 实施办法和答疑.zip】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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