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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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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技创新局关于组织实施2026年武汉市自然科学基金探索计划(晨光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09     编辑:李杰燕    浏览次数:

各有关二级单位:

根据《武汉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现将2026年武汉市自然科学基金探索计划(晨光计划)项目实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市自然科学基金探索计划(晨光计划)。

二、支持强度

单个项目支持额度原则上为10万元。

三、项目申报

(一)规范申报。本次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2026年6月—2028年6月,《项目申报书》的研究内容、项目总经费、考核目标等应与实施周期一致。以PDF格式上传的《项目申报书》应与在线填写的研究内容、项目组主要成员、项目总经费、考核目标等主要内容一致(涉密项目应进行脱密处理后再上传)。

(二)简化管理。项目经费实行“负面清单+包干制”管理,项目验收实行“备案制”管理,项目立项后不另行签订项目任务书,根据《项目申报书》中的考核目标进行验收。

四、相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要求

1. 项目申报单位应是在武汉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院所、医疗机构、新型研发机构等具备较好基础研究能力的单位。

2. 原则上应建有市级及以上创新平台、有研究与试验发展(R&D)支出与技术合同成交额登记。

3. 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须为具备一定基础研究条件的规上高新技术企业,近三年牵头承担过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

(二)项目申请人要求

项目申请人原则上应当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职称,男性不超过35周岁(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40周岁(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具备承担科研课题研究的能力,且是项目申报单位的在职科技人员。

(三)相关限制

1.已获得国家、省、市级财政资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对于在以上获资助项目基础上提出的新项目,应明确阐述二者的异同以及继承与发展关系。

2.已获得市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3.有在研未结题的市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4.同一申请人当年申报市科技计划项目原则上不得超过1项。

5.对列为市自然科学基金特区计划的试点单位,特区计划已支持的学科不重复支持。

6.同一高校每个重点方向项目申报数不得超过3项,重点方向之外的其他方向项目申报数不得超过2项。

7.申报数量实行总量控制,申报限额数量通过项目申报系统下达到各申报单位。

(四)实施要求

项目实施过程中,取得的重大成果应及时向市科创局报告。项目形成的有关论文、专著、研究报告、软件、专利及获奖、成果报道等,均应标注“武汉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Supported by Natural Science Foundation of Wuhan)并注明项目编号。

五、材料提交

(一)项目材料网上提交

一:负责人登录学校科研管理系统-校级项目-项目申报,提交申请书及附件,截止时间为12月21日,评审后统一为推荐项目申请材料盖章。

二:获得推荐项目负责人登录武汉市科技创新局门户网站(http://kjj.wuhan.gov.cn),点击“项目申报与管理—在线申报”,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1.注册登录:已注册用户可直接登录。未注册用户点击“统一身份认证登录”,跳转湖北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完成账号注册登录。

2.在线填写申报信息:以项目负责人账户登录,点击“项目申报”板块,选择“2026年度项目—自然科学基金—探索计划(晨光计划)”,在线填写申报信息。

3.上传附件,提交项目:将签字盖章后的申报表及相关附件扫描后以PDF格式上传。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材料提交到申报单位。

4.单位审核:项目申报单位用单位账户登录,点击“推荐”,将项目提交至武汉市科技创新局,申报材料提交完成。

六、材料提交时间及咨询方式

项目咨询电话:李杰燕 59367469

技术咨询电话:85870766(网上办事大厅)



  • 附件【武汉市自然科学基金探索计划晨光计划项目申报书.pdf.pdf】已下载次
  • 附件【指南.pdf】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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