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部、科研平台:
根据省委人才办、省经信厅《选派科技人才到中小微企业担任“科技副总”工作实施方案》(鄂经信科技〔2020〕73号)、《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选派“科技副总”服务中小微企业工作的通知》,省经信厅面向全省广泛征集“科技副总”选派服务需求。现将我校2026年选派“科技副总”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资格条件
(一)政治素养好、专业能力强,具有吃苦奉献精神和服务基层意愿、能够适应基层工作环境;
(二)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拥有发明专利、专利技术或科研成果,致力于创新成果产业化;
(三)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一般不超过50周岁;
(四)近3年内无任何不良记录。
二、建议推荐原则
(一)企业与专家协商一致的优先;
(二)专家技术专长与企业创新需求匹配度越高越优先;
(三)专家年龄45岁及以下的优先;
(四)第五批、第六批服务期内的“科技副总”不推荐;
(五)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服务期满且考核验收通过的“科技副总”可再次推荐,未通过考核验收不推荐;
(六)专家在申报企业有持股等利益关联的不推荐;
(七)指定专家非技术型人才,申报企业无技术型需求或专家技术专长与企业需求不匹配的不推荐;
(八)专家受所在高校院所兼职条件限制的不推荐;
(九)无法履行“科技副总”工作职责的不推荐。
三、注意事项
请各学院、科研平台向老师传达“通知”精神,对虽指定高校院所、专家但尚未与其主动联系并协商一致的,或虽指定高校院所但未指定专家的,或未指定拟合作高校院所的需求(见附件1),组织专家报名并遴选推荐,请勿同一个老师报多个企业。申报老师如实填写附件4,由学院统一汇总,并将电子版和纸质版于2026年7月8日下午5点前报送至科发院313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经信厅联系方式:王源鑫 13784029465
学校联系方式:黎嘉吉 027-59367471
科发院
2026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