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二级单位:
根据《武汉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市科技创新局联合中国船舶集团第七一七研究所(以下简称“七一七所”)设立武汉市自然科学基金聚力计划光量子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现将2026年武汉市自然科学基金聚力计划光量子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实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市自然科学基金聚力计划光量子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
二、支持强度
本联合基金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资助额度40-50万元/项;一般项目资助额度20-30万元/项。
三、项目管理
项目经费实行“包干制+负面清单”,项目签订任务书后,由市科技创新局、七一七所分别拨付至项目承担单位。项目实施到期后,市科技创新局会同七一七所根据项目任务书进行验收。
四、相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应是在汉高校院所、医疗机构、新型研发机构等具备承担联合基金项目条件的各类创新主体。
(二)项目负责人要求
重点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当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职称,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7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一般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当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项目负责人须为项目申报单位的正式在职人员,无不良科研行为记录,应具备承担科研课题研究的能力。
已获得市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项目负责人、有在研未结题的市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均不得申报。同一负责人当年申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原则上不得超过1项。
(三)实施要求
研究成果原则上要形成专利和产品。项目实施过程中,取得的重大成果应及时向市科技创新局报告。项目形成的有关论文、专著、研究报告、软件、专利及获奖、成果报道等,均应标注“武汉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Supported by Natural Science Foundation of Wuhan)并注明项目编号。
(四)知识产权
光量子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由市科技创新局与七一七所联合出资设立。项目实施形成的科技成果及知识产权,除涉及国家安全和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以外,原则上属项目承担单位和七一七所共有。
(五)指南对接要求
各单位申报项目须符合指南要求,涉及研究内容、技术指标的解释以七一七所为准,请各申报单位在申报阶段主动联系确认。
五、材料提交
(一)项目材料网上提交
1、登录学校科研管理系统,提交申请书及附件,统一审核后推荐。
2.推荐的项目负责人登录市科技创新局官网(kjj.wuhan.gov.cn)点击“项目申报与管理—在线申报”,进入“武汉市科创局网上办事大厅”。已注册用户可直接登录。若无个人账号及单位账号,请提前通过湖北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注册。
3.在线填写申报信息:通过项目负责人账户登录,点击“项目申报”板块,选择“2026年度项目—自然科学基金—聚力计划光量子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在线填写申报信息。
4.上传附件,提交项目:将签字盖章后的申报表及相关附件扫描后以PDF格式上传。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材料提交到申报单位。
5.单位审核:单位对项目负责人的资格和项目申报书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项目申报单位用单位账户登录,点击“推荐”,将项目提交至市科技创新局,申报材料提交完成。
6.项目的《项目申报书》及附件一份纸质材料提交到311办公室。
六、材料提交时间及咨询方式
校内科研系统提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7日。
校内咨询电话:59367469
七一七所业务咨询电话:13317162236、15907163060
网上申报技术咨询电话:027-85870766、17740523546(网上办事大厅);027-82852280、027-82852282(武创通科创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