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二级院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加快构建定位清晰、布局优化、特色鲜明、运行高效、服务有力的湖北高水平社科智库体系,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思想库”“智囊团”作用,服务湖北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省社科联组织开展湖北社科智库共建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本次计划共建15家左右湖北社科智库,分为综合型、区域型、专业型三类,构建高水平、多层次、全领域的社科智库矩阵。
1.综合型社科智库:聚焦湖北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性、战略性重大问题,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湖北辨识度的高端综合智库,为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对接国家战略提供核心智力支撑。
2.区域型社科智库:立足省内各地差异化发展需求,突出地方特色优势,更好以市州区域视角落实国家、省级重要战略。
3.专业型社科智库:围绕科技创新、产业创新、金融创新、区域创新、开放创新、治理创新等重点领域,打造研究深入、成果权威的专业化智库。
二、申报范围
省内各高校、党校、科研机构、社科类社会组织、具备研究实力的企业研究机构等单位均可申报。现有运行良好的研究机构或拟新建的智库均可申报。本次湖北社科智库共建申报实行限额申报,学校限报3个。
三、申报条件
1.研究方向精准清晰。围绕长江经济带、中部地区崛起、湖北支点建设等重大战略,主攻方向明确,特色辨识度突显,避免同质化。
2.研究实力优势明显。原则上拥有相关学科硕士及以上学位授予权,或建有省级及以上研究平台,或在对应研究领域省内具备显著研究优势。
3.研究团队配置完善。智库核心研究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高级职称、博士学历或副处级以上研究骨干不少于5人,队伍结构合理,决策咨询研究能力突出。
4.运行管理规范有序。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完善,组织形式稳定,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运行规范。
5.咨政成果基础扎实。近三年持续产出决策咨询报告、政策建议等咨政成果,且获省部级及以上领导批示或职能部门采纳、政策转化。同等条件下,有《长江策·社科内参》刊发成果、承担省社科联“中国调查”项目经历的团队优先予以考虑。
6.从业风貌良好。政治立场坚定,恪守学术规范、科研诚信,学风端正,无违法违规、学术不端以及其他不良记录。
四、申报与认定程序
1.组织申报:2026年9月启动申报。请申报人如实填报《湖北社科智库共建申报表》,提交智库建设方案、佐证材料,经学校审核盖章后统一报送。智库申报与拟开展课题项目实行同步申报。前期已与省社科联共建的社科智库可以直接申报课题。
2.资格审查:省社科联学会工作部对申报材料开展初审。
3.专家评审:省社科联组织专家开展评审,必要时组织实地考察。智库申报、课题项目、调研活动等同步组织评审。
4.党组审定:评审意见提交省社科联党组审议,确定拟共建智库名单及智库项目。
5.公示立项:在湖北社科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公布共建智库名单。
五、支持措施
1.视共建智库建设基础、拟开展课题论证等情况,每家分别给予资助经费5至20万元。
2.共建社科智库可优先申报省社科联决策咨询课题,同等条件优先立项;可优先承接省社科联委托课题;
3.智库优质成果可直通《长江策·社科内参》;
4.优先接入“湖北智库资源数据库与供需对接平台”,共享专家库、需求库、成果库资源;
5.省社科联依托各平台加大相关智库成果与活动宣传推广。
六、后续管理要求
1.共建社科智库实行四年建设周期管理。建设周期内,每年报送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重大咨政成果。建设周期内,获资助的社科智库每年提交3篇高质量决策咨询建议,其中至少2篇决策咨询建议被《长江策·社科内参》等内参采纳。
2.建设期满开展综合考核评估,综合运用智库自评、专家评估、实地考察、听取汇报等方式开展考核。考核重点核查智库协议约定任务完成情况、课题研究完成质量、咨政成果产出、调研恳谈开展、成果转化实效等。
3.考核不合格智库限期整改;整改仍不达标的,撤销共建资格。
七、材料报送有关要求
2026年10月20日前,请各院部将申请人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7份)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及1份佐证材料送至行政楼313,同时提交电子版材料至2446447887@qq.com,邮件主题注明“湖北社科智库共建+院部名称”。逾期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学校联系人:焦妙丽
联系电话:027-59367471
联系地址:行政楼313
邮箱:2446447887@qq.com
附件:
1.湖北社科智库共建申报书
2.湖北社科智库共建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