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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转发国家知识产权局评选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06     编辑:李杰燕    浏览次数:

各有关二级单位:

为做好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评选项目的组织和推荐工作,现将《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1〕124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中国专利奖采取推荐方式。两院院士、各市州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省级以上行业协会、在鄂央企、驻鄂军事院校、部属省属高校院所、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示范企业均可推荐(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和沌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可单独推荐)。

二、鼓励湖北省第一届专利奖和第一届高价值专利大赛获奖项目申报中国专利奖。

三、国家知识产权局通知中规定的有推荐或自荐名额的单位,在推荐项目时,应标注说明。

四、各推荐单位应对推荐项目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按照报送材料的有关要求,对推荐函中材料确认表一一对照、确认,确保申报材料完整、真实、准确。

五、申报材料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单位根据推荐单位分配的账号密码,登录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湖北区)申报系统(www.hbipdc.com/5),依据提示填报,并上传相关材料,主要包含:

1.中国专利奖申报书word文件和pdf文件各一份(pdf文件需加盖公章);

2.中国专利奖附件pdf(只接受pdf文件);

3.中国专利奖专利授权公告文本pdf(只接受pdf文件)。

六、请各推荐单位于2021年9月17前将相关申报材料汇总并填写推荐项目汇总表(纸件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至科技处313办公室,逾期不再接收。院士推荐(同专业领域的两名院士可联名推荐1项本专业领域的发明专利,每位院士仅限推荐一次)等自荐项目应于10月11日前报送湖北省知识产权局。推荐项目汇总表采用EMS快递和现场报送方式(邮寄以寄出日为准)。

七、申报项目经收集、整理、筛选、公示后,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将统一报送至国家知识产权局。

因申报时间较短,请各申报和推荐单位认真阅读通知,按通知要求报送,避免影响申报工作。


  • 附件【第23届中国专利奖评选通知.pdf】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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