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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湖北省科技创新人才及服务专项软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19     编辑:王良波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湖北省科技创新人才及服务专项软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要求,现将学校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2年度省科技创新人才及服务专项软科学研究项目主要围绕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科技创新决策部署和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建设科技强省工作要求组织开展研究,着力发挥软科学研究服务科技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的作用,为科技强省建设提供务实高效的决策研究成果和科技智库支撑。

一、项目类型

2022年度省科技创新人才及服务专项软科学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两类。项目支持方式均为事前立项事后补助,实行“当年立项、当年验收、当年资助”,立项时确定拟支持经费预算,完成后根据成果质量和验收结果给予相应补助,对验收结果为优秀的项目给予全额资助,对验收结果为良好或一般的给予部分资助,对验收不合格或研究未完成的不予资助。

(一)重点项目

聚焦湖北科技强省建设重大任务开展研究,安排湖北构建“221”区域创新布局研究、湖北打造六大产业科技创新高地研究、湖北实现科技创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研究、科技创新战略前沿研究、科技创新管理服务研究、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研究、科技创新评价机制研究、科技创新生态建设研究、科技创新调查研究等九个专题,在每个专题下提出若干重点项目选题,共设40个重点项目选题。重点项目选题名称和内容均不可调整,每项经费预算10-20万元。其中采取定向委托方式组织的项目仅受理受邀单位申报。

(二)面上项目

在每个专题下开放式征集面上项目,每个专题面上项目立项数不超过2项,面上项目名称可围绕专题自行拟定,每项经费预算不超过10万元。

二、申报条件

(一)重点项目

1.项目申报单位为湖北省境内注册为独立法人的企事业单位,应具备承担科技创新资源调查、科技数据统计分析和科技智库成果汇编等科技管理服务工作的人才团队、研究设备和条件基础。

2.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须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或其他同等职务、职称,且开展过与申报项目相关或相近的自主研究;团队成员人数5-8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人员比率不低于40%。

3.项目负责人无在研省软科学研究项目,每位项目负责人当年只可申报1项省软科学研究项目。

4.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团队成员须具有良好的诚信状况,无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5.不受理无依托单位的个人申报,不受理指南范围之外的项目。

(二)面上项目

1.项目申报单位为湖北省境内注册为独立法人的企事业单位。

2.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开展过与申报项目相关或相近的自主研究。男性年龄不超过40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42周岁。

3.项目负责人无在研省软科学研究项目,每位项目负责人当年只可申报1项省软科学研究项目。

4.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团队成员须具有良好的诚信状况,无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5.不受理无依托单位的个人申报,不受理指南范围之外的项目。

三、研究要求

(一)重点项目

1.项目实施期为6个月,立项后每3个月左右向省科技厅提交一份专题决策咨询报告(5000字左右);项目实施期结束后,提交总体研究报告(不少于5万字)。

2.项目实施期内,根据项目研究需求,接受省科技厅委托开展相关调研和研究。

3.项目实施期内,至少有1份决策咨询报告被省科技厅采用。

(二)面上项目

1.项目实施期为3个月,项目实施期结束后,向省科技厅提交决策咨询报告(5000字左右)和总体研究报告(不少于3万字)。

2.项目实施期内,根据项目研究需求,接受省科技厅委托开展相关调研和研究。

3.项目实施期内,至少有1份决策咨询报告被省科技厅采用。
  省科技厅将加强项目跟踪指导和对接服务,分专题组织召开项目对接会,项目负责人和研究团队应积极配合、认真参加对接研讨。

四、申报流程

申报方式无纸化。经学院推荐通过的项目负责人登录“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公共服务平台”(http://jhsb.hbstd.gov.cn),在线填写项目基本信息表,并上传诚信承诺书(附件2,签字盖校章)、申报书(附件3,封面盖校章)、申报书正文、信用信息报告(项目申报和参与单位自行登录“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模块进行查询,信用信息报告生成日期需在申请提交前15日内)等材料。

系统填报截止时间为2月28日17:00,请务必注意时间节点,逾期无法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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