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页
申报与管理登录 专家评审登录
  • 首页
  • 科研平台
    1. 国家级科研平台
    2. 省部级科研平台
    3. 校级科研平台
    4. 校企共建研发平台
  • 科研成果
    1. 科技奖励
    2. 科技论文
    3. 成果转化
  • 政策法规
    1. 科研诚信
    2. 国家文件
    3. 省级文件
    4. 学校文件
  • 阳光论坛
  • 服务指南
  • 联系我们
    1. 科发院介绍
    2. 联系方式

栏目导航

  • 图片新闻
  • 申报信息
  • 通知公告
  • 科技工作动态
  • 学术科研进展
  • 学术活动预告
  • 科研财务账号
  • 自科类项目管理
  • 社科类项目管理
  • 横向项目管理
  • 专利(软著)申请
  • 成果报奖

申报信息

当前位置: 首页  -  栏目导航  -  申报信息  -  正文

关于申报2022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08     编辑:李杰燕    浏览次数:

各有关二级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全省科技创新大会部署要求,加快推进我省全域科技创新,根据《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9〕129号)要求,省科技厅将组织实施2022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现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省、市(州)政府所属高校和科研单位,省内注册的科技服务类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强的科研开发和科技服务能力及相关设施条件,运行管理规范。企业注册时间须在2021年1月1日前。

二、支持方向

1.省内国家级和省级高新区建设专业性技术创新平台或创新创业服务平台。

2.市、县(市、区)建设科技创新创业服务平台。

3.省(市)属高校、科研单位与市县建立产学研合作平台或实施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示范项目。

三、申报要求

1.本项目实行限项申报,竞争择优支持,每个项目支持50至100万元。省(市)属高校、科研单位和各县(市、区)限报1个项目。

2.申报时须认真填写申报资料,科学确定项目绩效目标、组织实施能力与条件、预期社会经济效益等指标。项目实施截止日期统一填写为2024年6月30日。

3.各申报单位要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可靠,如发现申报人提供虚假项目资料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列入失信者名单,不再受理该申报单位(人)的项目申报,对已拨付的扶持资金予以追回,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省级科技计划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可再作为项目负责人。以往年度验收未通过的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5.支持高校院所与企业联合申报,参与单位(含牵头单位)总数不超过3个,申报书中应提供合作协议书,牵头单位应承担主要研发任务,项目经费分配要与研发任务合理匹配。湖北省外单位作为合作单位的,不参与财政资金分配。

6.鼓励项目申报单位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并认真测算经费需求,按规定从项目经费“劳务费”科目对科研助理劳务性报酬和社会保险补助等据实列支。

四、申报程序

1.校内评审。因项目限项,需进行校内评审。请有意向申报老师将电子申报书发送至邮箱458300846@qq.com,截止日期:7月15日。

2.网上申报。校内推荐项目负责人登录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公共服务平台(http://jhsb.hbstd.gov.cn),进行在线申报,按要求在线填写项目基本信息表,并上传诚信承诺书(签字盖章)、申报书封面(盖单位公章)、申报书正文以及相关附件材料(PDF格式,大小控制在15M以内,专家评审以上传的电子申报书为准),提交成功将获得受理编号。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22日17:00。

2.审核推荐。各市州科技局、各高新区管委会、各扩权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申报主体填报的内容进行在线审核推荐,签署审核意见,并以正式公函(扫描件)报送省科技厅(请于7月25日前完成)。

联系人:李杰燕 027-59367471

技术咨询(注册、申报等问题)电话:027-87265789、87265608。

 

  • 附件【诚信承诺书及申报书.doc】已下载次

上一篇: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大健康领域支持地方专项)的通知

下一篇:2022年武汉市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阳光地址:武汉市江夏区阳光大道1号 邮政编码:430200
武汉纺织大学科学技术发展院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21  All Rights Reserved.

  • 官方微信

  • 纺大社科科研交流群

  • 武汉纺大自科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