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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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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12     编辑:王良波    浏览次数:

各院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扣努力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目标定位,充分发挥高校人才、资源和智力优势,引导和促进具有湖北特色的优势学科建设,推进《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在我省落地落实,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现开展2022年度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1.2022年度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2.2022年度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

二、申报范围

根据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和高校的实际情况,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与文化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港澳台问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25)交叉学科/综合研究。各高校根据各项目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自愿原则申报。

三、申报要求

1.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违反申报要求的,一经查实,将撤销资格,追回资助,该申请人3年内不得再申报湖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涉及违法违纪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2.项目申请者应在资助限额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合理分配年度经费预算。

3.各院部应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质量。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

4.项目严格按照《湖北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相关考核与管理。项目若未能按期、按质量完成将予以撤项,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再申报湖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5.教育厅将对入选的部分项目给予一定额度的经费支持,一次性拨付,用于项目实施推进、完善优化和成果转化推广等。

6.评审通过的建议立项课题名单经教育厅审定公示后,下达正式立项通知。项目获准立项后,无特殊理由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内容。

四、注意事项

所有项目采取网上申报(帐号自行注册),网上匿名评审,网上公示,网上公布。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不受理纸质材料,过期系统自动关闭。

申报时间:2022年8月15日至9月27日。

申报地址:湖北高校思政网(http://gxsz.e21.cn/),网络申报具体流程以系统公告为准。

技术支持电话:王乾,13333663126;程世杰,18371075219

  • 附件【2022年度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申报说明.docx】已下载次
  • 附件【2022年度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说明.docx】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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