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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开展2022年湖北省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研究基地备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14     编辑:彭张冲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湖北省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研究基地备案和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根据《湖北省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研究基地备案管理办法》,申报中试基地备案管理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对外服务的意愿。愿意发挥现有中试设施的作用,为行业内企业和科研单位提供中试研究服务;能够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要求,严格规范服务行为。

2.具有核心服务能力。拥有本行业必要的通用计量、检测仪器,常规实验设备,有承担行业综合性中间试验任务必需的专用设备、场地及配套设施。有必需的安全、环保设施设备及制度条件。

3.拥有与对外服务相适应的人才队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构合理,对相关领域中试研究工作熟悉,能组织制定科学合理的中试研究方案和规程,并认真执行。

4.具备科学高效的管理机制。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建有对外服务的激励机制,有明晰的对外服务承接程序和合规的收费标准。

5.自申请备案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未发生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环保事故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二、申报程序

1.申报。各单位根据附件要求填写申报书,并于11月21日前将申报书及附件电子版提交给科发院审核。

2.推荐。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和省科技厅要求择优推荐。

三、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一经查出有虚假、瞒报情况,将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二)评价年度内发生应急、环保部门认定的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环保事故以及对社会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将取消该机构的申报资格。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彭张冲

联系电话:027-59367472

电子邮箱:184435200@qq.com

 

  附件:湖北省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研究基地备案管理申报书.doc

 

     科发院

 2022年11月14日

  • 附件【附件:湖北省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研究基地备案管理申报书.doc】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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