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科研平台: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科研平台的建设与管理,推动学校“双一流”大学建设发展,提升平台的创新引领作用,根据《武汉纺织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内科研平台建设与管理的通知》(武纺大科〔2018〕10号)精神,学校决定开展科研平台绩效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学校将对国家、省市批准成立的科研平台及学校批准成立的产业研究院和研发中心进行考核,参加考核的平台名单见附件1。
同一团队建设多个平台的可以最高级别平台为主进行汇报,汇报时须注明涵盖的所有平台名称。
二、考核内容
1.科研平台基本概况。包括平台的师资队伍、发展目标、研究方向、特色优势等。
2.研究水平与贡献。包括承担项目和经费情况;以平台人员署名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准专利、获奖成果情况;产学研到账经费及科技成果转化典型案例;咨政服务包括研究成果被各级党委、政府实质性采纳或国家、省、市领导肯定性批示;省级行业协会、学会实质性采纳并推广,企业实质性采纳并取得经济效益。
3. 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包括科研平台流动人员情况、在校本科生及研究生培养。
4. 开放交流与运行管理。包括平台用房、仪器设备、国内外学术交流、日常管理等。
5.科研平台建设存在不足、改进措施及建议等。
6.下一年度平台建设工作计划。
三、工作安排
学校将成立由科发院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及相关专家参加的科研平台绩效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对科研平台进行绩效考核,考核流程如下:
1.科研平台自评。各科研平台根据建设的具体情况,全面梳理平台开展的各项工作,填写《武汉纺织大学科研平台绩效考核表》(附件2)和《评价附表》(附件3),提交相关材料。
2.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科发院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核对相关数据,对各平台报送的考核材料进行初审。
3.考核小组评审。各科研平台根据总结报告整理制作PPT汇报材料(不超过6分钟),学校将组织进行现场汇报和评审(时间另行通知),请提前做好准备。考核小组审阅书面材料,答辩评审,形成绩效考核评审意见。
四、考核结果的运用
绩效考核重点考察科研平台的运行管理情况、评价科研平台绩效产出水平,引导科研平台的定位和发展方向,促进平台建设与发展,考核结果作为确定下一年度平台年度运行经费和今后择优支持及推荐的重要参考依据。
五、有关要求
1.考核材料起止时间。本次考核数据采集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2020年之后批准的从批准时间开始采集)。
2.上报数据内所填各类成果须以平台成员为第一完成人或主要完成人(文章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非平台成员的成果请勿填报,知识产权需归属武汉纺织大学。
3.各平台之间成员原则上不能交叉,确需交叉请注明理由。同一成果只能在一个平台使用,请自行确定成果归属。
4.未按时提交材料、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将停止拨付平台运转经费或撤销平台。
六、考核材料报送时间
请各科研平台负责人登录校级科研申报系统:https://kyxm.wtu.edu.cn(也可登录学校信息门户→可用应用→科研申报评审→申报项目→按类别填报考核表和评价附表)在线提交Word版申报表和Excel版评价附表,并将《武汉纺织大学科研平台绩效考核表》(附件2)和《评价附表》(附件3)(一式一份,表格打印请勿漏页)及支撑材料纸质版于2023年1月3日前提交到科发院行政楼310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彭张冲
联系电话:027-59367472
附件:
1.参加绩效考核的平台名单
2.武汉纺织大学科研平台绩效考核表
3.评价附表
附件:1-3.rar
科发院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