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加快世界光谷建设的政策措施》要求,“探索构建具有光谷特色的科技成果创造和转化模式”,推动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在东湖高新区落地转化以及技术转移示范机构高质量发展,现将东湖高新区2023年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专项奖励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2023年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专项奖励包括: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奖励、企业承接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奖励、企业技术合同登记奖励、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绩效考核奖励等4项,每个支持事项均有明确的支持对象和范围,具体见2023年东湖高新区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专项奖励申报要求(附件1)。
(一)奖励标准
对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实现向企业转移转化的,按实际成交额,给予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4%奖励,给予高校院所对成果转化做出贡献人员2%奖励,每年每人最高给予50万元支持。
(二)支持对象
支持对象为在汉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以及非在汉的中科院研究所(院)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和为成果转化做出贡献的人员。成果受让单位在东湖高新区注册、纳税,双方签订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技术开发等技术合同或者作价入股投资协议,单个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凡签订技术合同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应根据《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国科发政字〔2000〕063号)要求,在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进行认定登记。
(三)奖励时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以银行到款凭证时间为准)。
二、申报要求
1. 请按2023年东湖高新区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专项奖励申报要求(附件1)认真填写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奖励申请书(附件2)。
2. 申报时间:请于2023年10月29日(周日)18:00前将申请表及附件电子版提交至邮箱670608871@qq.com。
联 系 人:黎嘉吉
联系电话:027-59367471
科发院
附件1:2023年东湖高新区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专项奖励申报要求
附件2: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奖励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