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湖高新区关于加快世界光谷建设政策措施的通知》(武新管〔2023〕25号),“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四个有奖”激励”,推动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在高新区落地转化和技术转移示范机构高质量发展,现将东湖高新区2024年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专项奖励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2024年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奖励的支持事项有明确的支持对象和范围,具体见2024年东湖高新区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专项奖励申报要求(附件1)。
二、申报材料
(1)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奖励申请书(附件2);
(2)加盖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专用章的技术合同,技术合同未加盖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专用章的需另附技术合同登记信息表;
(3)项目实际到款凭证(加盖财务专用章),包括银行到款凭证和发票;
(4)高校院所关于转让、实施许可科技成果的相关处置文件(包括科技成果处置规范性文件、会议决议、国有资产处置意见等),仅技术转让、实施许可类合同需提供;
(5)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完成人及团队制定的补贴资金分配方案(加盖科研管理部门专用章)。
三、注意事项
1、务必保证申报资料真实性,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高新区将收回奖励资金,并取消其三年申报资格。
2、同一个项目内容已享受高新区“揭榜挂帅”资金支持的,不再享受本次科技成果转化奖励。
3、未按规定提交或材料不齐全、不清晰,以致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自负,系统申报截止后不再受理修改材料
四、申报要求
1、 请按东湖高新区2024年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专项奖励申报要求(附件1)认真准备申报材料。
2、 申报时间和方式:请于2024年3月29日(周五)16:00前到行政楼313办公室完成线上申报。
联 系 人:黎嘉吉
联系电话:027-59367471
科发院
2024年3月6日
附件1、东湖高新区2024年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专项奖励申报要求
附件2、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奖励申请书
附件3、东湖高新区奖金分配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