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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收回2016年度结题项目结余资金的通知(国科金发财〔2019〕64号)

发布时间:2019-11-19     编辑:李杰燕    浏览次数:

各相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5〕15号)和《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的补充通知》(国科金发财〔2018〕88号)的规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将于2020年开展对2016年度结题项目结余资金的收回工作。现就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收回范围

  1.2016年度结题项目是指资助期限届满日为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且在2017年度办理结题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项目。

  2.结余资金是指截至2019年12月31日仍未使用的2016年度结题项目结余资金。

  3.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和2014年及以前年度结题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项目不在此次收回范围。

   二、截止时间

   请符合条件的老师于12月15日前完成项目剩余资金的报销工作。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杰燕 于涛

   联系电话:027-59367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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