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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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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09     编辑:王良波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

    按照全国社科规划办的通知,为提高项目完成效率,从2018年开始将进一步加大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青年项目和西部项目的清理力度。    

    具体安排如下:2013年立项的项目清理期限为2018年12月30日,2014年立项的项目清理期限为2019年9月30日。请各单位务必督促项目负责人在相应日期之前将结项材料报至科技处。

    个别难度较大的基础研究项目可以在清理期限之前申请延期,但要如实说明延期原因、项目进展情况和阶段性成果发表情况等,并承诺完成时间。未按时提交结项材料或延期申请的项目一律作终止处理。

    特别提醒:到最后清理时间才提交结项材料,如果专家鉴定结果较差,全国规划办就直接终止或撤销项目,没有修改的余地。  

    请各位在研教师发扬优良学风,认真对待课题研究,按期提交高质量成果。  

 

    联系人:王良波

    联系电话:027-59367703


  • 附件【结项材料注意事项.docx】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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