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页
申报与管理登录 专家评审登录
  • 首页
  • 科研平台
    1. 国家级科研平台
    2. 省部级科研平台
    3. 校级科研平台
    4. 校企共建研发平台
  • 科研成果
    1. 科技奖励
    2. 科技论文
    3. 成果转化
  • 政策法规
    1. 科研诚信
    2. 国家文件
    3. 省级文件
    4. 学校文件
  • 阳光论坛
  • 服务指南
  • 联系我们
    1. 科发院介绍
    2. 联系方式

栏目导航

  • 图片新闻
  • 申报信息
  • 通知公告
  • 科技工作动态
  • 学术科研进展
  • 学术活动预告
  • 科研财务账号
  • 自科类项目管理
  • 社科类项目管理
  • 横向项目管理
  • 专利(软著)申请
  • 成果报奖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栏目导航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科技厅、教育厅及科创局相关项目结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21     编辑:李杰燕    浏览次数:

各有关二级单位:

按照纵向项目资助管理工作安排,现将本年度资助期满各类项目结题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科创局2023年度知识创新专项项目(附件1-4)

1.项目负责人填写《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报告》(一式一份)、《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备案表》(一式二)。

2、学部组织相关专家(5人,非本单位、高级职称)对项目进行评审,同意结题的项目由专家填写《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专家验收意见表》。

3、学部统一提交双面打印纸质材料(包括相关附件材料)到科发院311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档到458300846@qq.com邮箱。

2.截止日期:6月2日

二、科技厅自然科学基金一般项目(附件5)

本次结题项目为2025年6月前资助期满的所有科技厅自然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具体清单单独发给各学部),具体流程如下:

1.项目负责人自评验收。项目负责人自行登陆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公共服务平台(https://kjt.hubei.gov.cn/jhsb/main/index.jsp

)在线填写相关的验收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自评价。

2.项目负责人对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项目负责人在提供证明材料时请勿提供不符合验收标准的论文和专利,以免影响个人科研诚信记录。对于自评结果与复核结果差异较大的,将纳入科研诚信监督管理。

3.开展项目验收前,需填写科技报告并获得报告收录号。具体路径见电脑界面左侧菜单栏。科技报告的审核通过时间约为7-14天,请预估好时间避免延误验收。

科技报告审核咨询电话:027-87833443

4. 截止日期:6月13日

三、教育厅科研项目(附件6)

本次结题项目为2025年6月前资助期满的所有教育厅科研项目(具体清单单独发给各学部),具体流程如下:

1、项目负责人登录湖北省科研云平台(http://ust.e21.cn/)在线填写项目相关的验收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自评价。项目负责人需对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

2、学部组织相关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同意结题的项目由专家填写《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结项专家意见表》,学部统一发送签字扫描版本(请按“负责人姓名+学部”命名)至邮箱458300846@qq.com。

3、结题通过的项目负责人在线导出结题报告书,打印一份,学部统一将汇总表及纸质报告书交至科发院自科项目办,科发院统一盖章后返还,由项目负责人上传系统。

4、截止日期:7月4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杰燕

联系电话:027-59367469



  • 附件【附件1: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备案表(一式两份,项目负责人填报).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2: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材料规范编制指引.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3: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报告.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4: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专家验收意见表.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5:省自然科学基金结题注意事项.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6:湖北省科研计划项目结项专家意见表模板.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7:XX学院结题项目汇总表.xlsx】已下载次

上一篇:2025年度校基金结题及中期检查的通知

下一篇:转发中纺联关于征集纺织行业先进技术成果的通知

阳光地址:武汉市江夏区阳光大道1号 邮政编码:430200
武汉纺织大学科学技术发展院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21  All Rights Reserved.

  • 官方微信

  • 纺大社科科研交流群

  • 武汉纺大自科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