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全国社科规划办《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对部分逾期未完成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进行集中清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2012年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批准立项的所有未结项、申请结项未通过或经批准延期结项的项目。
二、报送时间:须在2018年6月30日前报送结项材料(结题材料详见科技处主页“结题:国家社科基金课题结项要求”)。经全国社科规划办批准延期的项目须在所批复的截止日期前提交结项材料,否则不予受理。届时仍未提交结项材料的,须报送《国家社科基金逾期未完成项目清理表》,未按时提交结项材料或清理表的一律作终止处理。
三、项目负责人要树立责任意识,弘扬优良学风,恪守学术规范,切实提高成果质量。对成果质量低劣,未达到结项要求的项目,全国社科规划办将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做终止或撤项处理,项目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四、2013年立项项目将列入下一批清理范围;2014年项目进入验收期。请相关项目负责人落实研究计划,严格履行合同。
请相关学院重视项目中后期管理,引导和督促本单位项目负责人认真对待课题研究,按期拿出高质量成果。
科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