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武汉纺织大学企业委托研发项目经费管理的暂行规定(修订)》【武纺大科[2017]1号】、《武汉纺织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武纺大财[2016]5号】的规定,为进一步提高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对横向科研项目中的招待费、交通费、省外自驾车差旅费的具体报销事宜进行说明。
1. 横向科研项目招待费的报销
(1)范围:与横向项目研究有关的餐费;
(2)票据要求:附发票、人员名单、单张发票金额2000元以上的转账或刷储蓄卡、信用卡、公务卡;
(3)标准:每人标准不高于90元;
(4)注意事项:发票背面备注开支事由;
2. 横向科研项目交通费的报销
(1)范围:与横向项目研究有关的汽油费、的士费等;
(2)票据要求:填写市内交通费报销单,备注事由及起止时间,务必使路程公里数与发票金额相匹配,对汽油费发票据实报销;
3. 横向科研项目省外差旅费的报销
允许报销因项目研究需要产生的省外自驾车差旅费,项目负责人填写差旅费报销单,附过桥费、汽油费、住宿费、审批单等相关票据进行报销。
科技处
2017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