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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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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北省社科基金项目清理与资金审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13     编辑:焦妙丽    浏览次数:

各有关二级院部: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宣传部下达的《关于开展湖北省社科基金项目清理与资金审查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对各院部进行省社科基金项目清理与资金审查。具体如下:

一、清查范围

2020年至2024年省社科基金项目。

二、清查内容

1. 省社科联、省教育厅协管项目清单及管理档案。

2. 各院部所承担项目的立结项情况、研究成果及成果转化情况。

3. 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仅指项目配套的省社科基金)。

三、工作安排

专项清查工作于2025年6月上旬至9月下旬开展。

2025年6月上旬至中旬,学校发布工作通知,各院部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启动本院部专项清查。

6月中旬至7月中旬,各院部根据工作要求开展自查自纠,7月10日前向科学技术发展院提交项目清理审查表(内含3个)及自查报告。电子版发送邮箱至2446447887@qq.com,纸质版盖章交于行政楼313。

7月中旬至8月下旬,省社科办将对学校汇总提交的项目管理情况予以复核,清理逾期项目;联合第三方审计机构,对项目资金开展专项审查;形成清查报告与整改意见,向学校反馈清查结果,通报有关情况,学校监督指导各院部整改。

9月底前,各院部落实整改举措,完成专项清查工作。

四、有关要求

1. 清查期间,除已进入结项程序的课题,暂停受理课题负责人延期及结项申请。

2. 各院部要立足本单位科研管理职能职责,对省社科基金项目认真清理、严格审查。把好时间节点,及时报送材料。

联系人:焦妙丽, 联系电话:027-59367471


附件:1.湖北省社科基金项目和资金专项清理审查表

          2.清查工作答疑

  • 附件【湖北省社科基金项目和资金专项清理审查表.xls】已下载次
  • 附件【清查工作答疑.docx】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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