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各有关单位科技处:
根据我省基础科研管理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文本的规范化管理,避免对各单位2011年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造成影响,现特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在报送2011年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建议书之前,请务必对本单位2010年已获立项的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进行整理,并速将项目《计划任务书》的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封面盖章)提交我处。
二、 请自行清理2006年以来本单位到期的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部类别)的结题或验收情况,于4月30日之前将电子版清单提交我处。
1、对于10万元(含)以上的省重点项目,将规定格式的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提交我处,并提出验收(鉴定)安排建议,我处将择期组织会议验收。未能按期完成者,须提交书面说明材料。
2、对于10万元以下的项目,各单位按有关规定自行组织结题,并将结果汇总情况以电子版提交我处。
湖北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
2011-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