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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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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武汉纺织大学科学技术协会换届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27     编辑:周晶    浏览次数:

校内各单位:

根据《中国科协章程》和《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协会组织通则(试行)》及《武汉纺织大学科学技术协会章程》的规定,我校第一届科学技术协会(以下简称“校科协”)的任期已届满。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校科协换届工作。为做好第二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员资格与会员登记

凡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承认并遵守《武汉纺织大学科学技术协会章程》(见附件1),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由本人申请,所在单位推荐,经校科协(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批准,即可发展为会员:

1.凡在学校工作的中国科协或市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的会员,即为本会会员;

2.具有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在职教职工,本人自愿,可申请成为本会会员。品学兼优的在校大学生经申请可加入本会;

3.各院系建立的科协组织和大学生科协为本会团体会员。

各单位根据《武汉纺织大学科学技术协会章程》相关要求,登记本单位会员(附件2),并于2025年11月15日前汇总会员登记表(附件3)。

二、会员代表推荐

各单位按照如下条件推荐本次科协会员大会的会员代表,并于2025年11月15日前汇总后将汇总表(附件4)报换届工作领导小组:

1.会员代表原则上具备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以上学历;

2.各学院院长、各学术团体负责人、省级(含)以上科研平台负责人为自然会员代表;科发院、研究生院、本科生院、人事处四部门院(处)长为自然会员代表。

三、代表的规模、代表人选产生办法和组成原则

1.代表规模

会员代表控制在150人左右

2.代表名额分配及人选:

(1)自然代表32人,具体名单(见附件6)

(2)学院代表人选由各学院选派(不包含自然代表),可选派3名副高以上职称教师和2名博士青年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具体代表名额分配如下:

院部

代表(人)

院部

代表(人)

全国重点实验室

5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5

技术研究院

5

生物工程与健康学院

5

纺织学院

5

艺术与设计学院

5

机械学院

5

服装学院

5

化学与化工学院

5

管理学院

5

资源与环境学院

5

经济学院

5

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

5

外国语学院

5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5

马克思主义学院

5

数学与统计学院

5

伯明翰时尚创意学院

5

微电子学院

5

体育部

5

传媒学院

5





合计

105人

       四、委员会规模、人选条件、组成原则及名额分配办法

武汉纺织大学科协委员会人数定为21人,入选条件为:1.科协会员代表;2.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和科技工作者;3.具有博士学位的理工科青年教师;4.在专业领域有一定影响力。

委员会组成原则:1.设名誉主席1名,由徐卫林院士担任,不占用委员会席位;2.设委员会主席1名;3.设委员会副主席2名;4.设秘书长1名,由科发院负责人兼任;5.委员若干名。

名额分配办法:学校各二级学院、全国重点实验室和技术研究院各推荐1名校科协委员,校科协换届委员会审核,校党委会审议,校科协代表大会选举的方式确定。

五、委员会及校科协负责人选举方式

委员会及校科协负责人采取等额方式、不记名投票选举产生。

六、换届工作组织领导机构

武汉纺织大学科协换届工作组织领导机构为:

主任:徐卫林(校党委书记) 傅欣(校长)

副主任:冯军(副校长)

委员:吕永钢  科发院院长

          杨应奎  全国重点实验室常务副主任

涂耀威  技术研究院院长

夏治刚 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

余联庆 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院长

朱君江 化学与化工学院院长

潘   飞 资源与环境学院院长

刘   侃 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院长

胡新荣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院长

段溢波  数学与统计学院书记

何云斌  微电子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

王罗新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书记

张兆威  生物工程与健康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

石元伍 艺术与设计学院院长

陶    辉 服装学院院长

望海军 传媒学院院长

吴金红 管理学院执行院长

段丁强 经济学院院长

谭燕保 外国语学院院长

肖述剑 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

李万军 伯明翰时尚创意学院院长

杨志强 体育部主任

潘文星  继续教育学院院长

邓茂林 外经贸学院院长

黄纯辉 学校办公室主任

王济平 本科生院院长

汪胜祥 研究生院院长

李   伟 人事处处长

执行委员:吕永钢(科发院院长)

七、注意事项

(一)代表选出后,原则上不再更换。各推选单位要统筹安排好各项工作,确保代表届时能够如期出席大会。

(二)代表须提交内容完整、贴有照片的《武汉纺织大学科学技术协会会员登记表》(见附件2)、《武汉纺织大学科协会员汇总表》(见附件3)及《武汉纺织大学科协会员代表汇总表》(见附件4),委员候选人还须由推选单位提交内容完整、贴有照片的《武汉纺织大学科学技术协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登记表》(见附件5)一式2份。所有登记表均须同时报送电子版。

(三)各单位将上述材料于2025年11月20日前报送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楼311)。

联系方式:周晶 59367469 345806269@qq.com


                                                                                                                               科学技术发展院

                                                                                                                              2025年10月27日


  • 附件【附件1:武汉纺织大学科学技术协会章程.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2:武汉纺织大学科协会员登记表.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3:武汉纺织大学科协会员汇总表.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4:武汉纺织大学科协会员代表汇总表.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5:武汉纺织大学科协技术协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登记表.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6:武汉纺织大学科协代表名额分配及人选.docx】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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