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部(实验室、平台):
根据学校学校2025年度考核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对学校2025年度科研成果进行统计,并根据科研成果对有关二级院部(实验室、平台)进行科研绩效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科研统计工作
1. 统计范围
(1)时间范围: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2)统计内容:学术论文、创作作品、学术著作、专利、标准、成果鉴定、成果获奖、科研项目、成果批示(采纳)等;
(3)所有成果须以武汉纺织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申报人应是与之对应的排名最前的完成人员,学术论文由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认领(通讯作者为认领人的默认为第一通讯),一经认领不再更改认领人,该论文只能为认领人使用。
2.有关要求
(1)所有成果需提交到科研管理系统,最终统计结果以科研管理系统中审核结果为准。凡未提交至科研系统的科研成果,暂不给予认定。
(2)成果类科发院根据学院提交的《XX学院-2025年年终科研成果统计汇总表(成果类)》对科研管理系统中上报数据进行审核汇总。项目类由科发院根据财务系统实际数据导出《XX学院-2025年年终科研成果统计汇总表(项目类)》(见附件)根据上级部门下发的立项文件进行汇总。汇总完毕后科发院将汇总结果发各院部核对,各院部核对确认后,由院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院部公章后交科发院。
3.时间节点
请各学院通知老师于2025年12月14日前完成科研管理系统成果的提交,二级单位科研秘书/科研负责人系统内审核,同时学院统一提交成果类统计汇总表。
注:①请二级单位审核人切实承担起审核责任,审核通过成果需作者信息完整,附件齐全,例:论文类包括论文原文及检索报告;
②本年度不再进行统一检索,从即日起可向学校图书馆申请,请抓紧时间提前录入,避免高峰系统故障;
③请严格按照汇总表格式填写内容,具体按照分工分解清单联系相关负责人员。
④科研系统已经审核通过的成果,无需重复提交。
⑤校外导师证明必须使用附件模版。
二、 科研绩效考核工作
各二级院部(实验室、平台)根据科发院年初下达的2025年度科研工作目标考核表中的基础目标和攀登目标(见附件),进行自评打分提交打分表,并填写《院部考核汇总表》。每项打分需提供相应支撑材料,未提供支撑材料的打分不予认可。所有支撑材料按基础目标和攀登目标分类进行打包,并以“XX学院(实验室、平台)2025年科研年终考核支撑材料”命名。材料按照分工发给对应审核人。科发院将对各院部提供的支撑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实际情况,将审核结果返回二级院部进行核对。
科研平台考核工作另行通知。
三、 信息咨询与反馈
如有各类问题,请集中反馈到院部科研秘书处,科研秘书统一报科发院进行处理。
联系电话:7469(自科)、7471(社科)
附件:
科研成果统计汇总表(成果类):
附件1.《XX学院-2025年年终科研成果统计汇总表(论文)》
附件2.《XX学院-2025年年终科研成果统计汇总表(获奖)》
附件3.《XX学院-2025年年终科研成果统计汇总表(专利)》
附件4.《XX学院-2025年年终科研成果统计汇总表(专著)》
附件5.《XX学院-2025年年终科研成果转化统计表》
附件6.《XX学院-2025年年终科研成果统计汇总表(标准)》
附件7.《XX学院-2025年年终科研成果统计汇总表(采纳批示)》
附件8.《2025年院部考核汇总表》
附件9.《2025年二级院部科研工作目标考核表》
附件10.《XX学院-2025年二级院部科研工作目标考核表》
附件11.武汉纺织大学高水平论文校外指导教师证明
科学技术发展院
202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