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栏目导航 - 通知公告 - 正文
发布时间:2021-10-11 编辑:周飞 浏览次数:
我校2项专利成果拟转让聊城纳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经双方协商确定转让金额为2万元。学校现同意上述专利成果转让,特此公示。公示期15天(2021年10月11日-2021年10月25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致电。联系电话:027-59367471。
发明专利名称:一种对温度、pH具有双重探测效应的纳米粉体及其制备方法
发明人:刘瑞娜,任李培,肖杏芳,徐卫林,赵三平
发明专利名称:一种多孔膜基底调控的MOFs 纳米晶材料及其制备方法
发明人:刘瑞娜,任李培,徐卫林,肖杏芳,赵三平
上一篇:关于开展2021年度科研统计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2021年度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及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的评审结果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