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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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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我校2022年选派“科技副总”服务中小微企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10     编辑:周飞    浏览次数:

各学院、科研平台:

根据省委人才办、省经信厅联合发文的通知,2022年选派“科技副总”服务中小微企业工作现已启动。根据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22年选派“科技副总”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来源和资格条件

“科技副总”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政治素养好、专业能力强,具有吃苦奉献精神和服务基层意愿、能够适应基层工作环境;

(二)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拥有发明专利、专利技术或科研成果,致力于创新成果产业化;

(三)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四)近3年内无任何不良记录。

二、服务时间和工作方式

“科技副总”每批服务期2年。选派人员以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形式,兼职服务企业,原则上每月服务时间不少于7天。 

三、选派程序和工作安排

(一)征集企业需求。由省经信厅主导,围绕“51020”现代产业集群,于3月20日前完成征集各地企业“科技副总”需求和技术创新难题。

(二)推荐专家人选。省经信厅在对各地企业需求进行甄别基础上,确定纳入省级活动的需求清单,并推送至相关高校院所。学校综合考虑企业需求和人才专长进行遴选,在4月20日前完成专家人选推荐。

(三)供需方对接确认。省经信厅将高校院所推荐的专家有关情况点对点向地方和企业反馈,由地方、企业与专家进一步沟通对接,确认合作意向。省经信厅会同省委人才办审定后,联合印发选派名单。(5月30日前完成)

(五)人选到岗履职。经省经信厅确认选派的“科技副总”,于6月30日前到企业开展技术服务活动。

目前,企业需求征集工作已经启动,计划于3月20日完成。学校遴选“科技副总”的工作即将于近期开始。请各学院、科研平台向老师传达“通知”精神,积极动员。提前做好准备“需求匹配”,并做好企业沟通等工作。

具体工作安排及支持措施详见省经信厅网页:

http://jxt.hubei.gov.cn/fbjd/zc/qtzdgkwj/gwfb/202203/t20220304_402260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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