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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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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奖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27     编辑:黎嘉吉    浏览次数:

各有关二级单位:

为提前做好2023年度湖北省科技奖申报工作,根据《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428号)精神,现开展2023年度湖北省科技奖励提名项目预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名奖种

我校可提名的2023年度湖北省奖包括青年科技创新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等。

二、提名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青年科技创新奖

青年科技创新奖候选者于提名当年1月1日应未满45周岁,且提名年度在湖北省工作。

2.自然科学奖

自然科学奖提供支撑本项目重要科学发现的代表性论文(专著)不超过5篇,其中国内科技期刊论文原则上不少于1/3。所列论文专著应于2021年6月30日前在正式刊物公开发表或出版。所列论文专著应以国内完成为主,知识产权应归国内所有。

3.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

支持本项目主要技术发明、科技创新成立的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植物新品种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论文等)和标准规范等必须已批准或授权。提名项目整体技术应已实施应用三年以上(2020年12月31日之前应用)。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5.2021年度、2022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科学技术成果推广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能作为2023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项目完成人。

6.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具体提名条件以正式通知为准。

三、提交材料要求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广泛动员,尽可能多地组织项目申报,切实提升广大教师的成果管理意识。请有意向申报的教师参照往年要求填写提名书,于9月15日16:00前将《2023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奖项目摸底统计表》(附件1)和《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书》及附件材料电子版提交至184435200@qq.com邮箱。

联 系 人:彭张冲

联系电话:027-59367472、13517191235



  • 附件【附件1:2023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奖项目摸底统计表.xls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2:2022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docx】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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