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武汉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24年武汉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建设情况摸底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合基地应具备的条件
1.与海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或创新型企业已经建立长 期稳定的科技合作关系,中外双方具有共同明确的国际科技创新合作发展目标。
2.在国际科技合作领域基础良好、已经取得了有影响力 的显著成效,且能够提供继续深化和开展国际科技合作所需的资金、人才和研发条件。
3.依托学校建立的国合基地,应在前沿技术和基础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研发条件、实力和经验,有相应的科研平台和人才团队。
二、相关要求
1.已具有市级及以上国际合作基地的单位本次原则上不予申报。
2.请各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条件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 国际科技合作平台原则上1个单位推荐1个。
3.请各单位于12月26日下午16:00前报送至科发院。
联系人:周孟岑
联系电话:59367471
附件:武汉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建设需求摸底调查表
科发院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