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9月8日,科技处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的工作方案>的通知》(鄂组通【2016】43号)文件、《武汉纺织大学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指出,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它不仅可以为党的活动提供部分资金,更重要的是能够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提高党员的政治觉悟。不按规定交纳党费,就是不懂规矩、不守规矩,是党的纪律观念、规矩意识匮乏的表现。所以,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是每个党员自觉履行义务的基本要求,是衡量每个党员组织纪律观念强弱的外在的直接表现。交党费的弦绷得有多紧,标志着党性修养和理想信念的弦绷得有多紧。当前,全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面开展。“做合格党员”,不在于口号喊得有多响、决心有多大,关键在于通过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加强自身党性修养,时刻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从每月交纳党费这样的事情做起,把按期交纳足额党费作为党性来修炼,以实际行动诠释交纳党费的神圣意义。
会议强调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并组织开展讨论。
会上还对下一步的党费收缴工作进行了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