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材料编制注意事项
为进一步规范验收材料的编制,提高验收工作质量,项目承担单位和推荐单位在编制验收材料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验收材料规范要求
验收申请表、项目任务书、项目执行情况报告是验收材料中不可缺少的部分,且所填写资料均需真实。
1.验收申请表
科技报告编号获取方式:登录省科技厅网站(http://www.hbstd.gov.cn/)——进入2017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系统——按要求填写并提交——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生成科技报告编号(收录证书编号)。
项目承担单位承诺书:承担单位为企业时由法人签字且盖章;承担单位为高校院所时由负责人签字且盖章
项目推荐单位意见:对照项目任务书,认真审查及核实项目执行情况报告,单位负责人在验收申请表上签字盖章。
2.项目任务书
项目任务书应为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本(签字盖章齐全)。
3.项目执行情况报告
项目承担单位根据计划类别认真填写《项目执行情况报告》,项目执行报告内容根据项目任务书逐项撰写,内容翔实,所提供的附件证明材料真实、齐全。
4.专项审计报告
根据验收通知要求,按需提供。专项审计报告格式参考模板。
5.延期申请
若项目承担单位申请延期验收,向厅相关业务处室提交延期验收表,经业务处室签字盖章后提交至高新中心,存档备查。
(二)验收材料装订顺序:
胶装、封面装订统一用蓝色,书籍侧面印立项编号、计划类别及项目名称。
装订顺序:
1.验收申请表(原件)
2.省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复印件)
3.项目执行报告及相关附件
(1)专项审计报告(原件);
(2)三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能反映项目任务、目标完成情况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与项目相关的专利证书或专利受理通知书、新药证书、奖励证书、技术标准、成果证明、资金证明、销售合同、产学研合作协议、项目经费决算表、研究报告、论著论文等);
(4)其它能够支撑项目执行情况报告的有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