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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科协关于申报2025年海智计划资助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17     编辑:周晶    浏览次数:

校内各单位:

为加强与海外华人科技团体和科技人才的联系,搭建全省科协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平台,推动我省海智工作提质增效,更好地服务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努力为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北篇贡献海智力量,2025年湖北省科协继续实施海智计划资助项目,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一)海智专家荆楚行专项。支持市州科协承办海智专家荆楚行活动,围绕行业、产业、学科及区域发展,主动对接海外科技团体和科技人才,组建海智专家服务团,深入企业、科研院所、园区开展学术交流、专题培训、技术指导、项目合作等,助力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为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建言献策、贡献力量。

(二)海智系列活动专项。支持在鄂中国科协海智基地、湖北省海智工作站发挥自身优势,广泛联系海外科技团体和科技人才,组织开展海外招才引智、海智青年人才沙龙、海智成果推介、海智项目研发合作等系列活动,为海外科技人才来鄂发展搭建平台、提供服务,着力提升海智基地、海智工作站在服务地方高质量发展、人才项目引进等方面的能力。

二、项目资助额度及履行期限

(一)资助额度

海智专家荆楚行专项5个,每个资助5万元;海智系列活动专项8个,每个资助3万元。海智专家荆楚行专项为部分资助,申报单位应匹配资金。

(二)履行期限

资助项目须于2025年11月底前完成。

三、项目申报

(一)申报单位

1.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协(依托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科协),申报海智专家荆楚行专项;

2.在鄂中国科协海智基地、湖北海智(离岸创新)工作站(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基地和工作站须依托具有法人资格的载体单位)申报海智系列活动专项。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不得申报

1.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

2.已获得省科协资助的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3.未按要求完成省科协往年资助或委托项目的。

四、项目确定流程

(一)遴选推荐。此项目属于限项项目,各申报单位对照项目设置内容,遴选推荐优秀海智项目,提交项目申报书。

(二)专家评审。省科协国际部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三)项目审定。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省科协党组确定拟资助项目及资助金额并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通知入选单位签订资助合同。

五、经费拨付与使用要求

(一)入选单位接到资助项目入选通知10日内,须与省科协签订项目资助合同,并按要求提供对公账户、发票或省科协财务认可的资金往来结算票据,进行拨付。

(二)资助经费需在项目申请书和资助合同中写明的范围内支出,符合财务相关规定,不得超标支出。资助经费需在资助合同规定时间内支出完毕。

(三)项目申报单位需为资助项目的主办或承办单位,原则上禁止“以拨代支”。

六、绩效评估

(一)省科协负责对项目的完成情况、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违反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情况提出处理意见,限期整改。

(二)项目结束30天内向省科协提交项目验收申请、项目总结报告、经费使用明细、发票复印件等和体现项目成果的有关材料(视频或图片、新闻报道及参会人员信息)。

七、申报方式及期限

请申报人于2025年5月9日前将项目申报书(纸质一式五份)报送行政楼311室,电子版发至邮箱:345806269@qq.com。逾期不受理。

联系人:周晶

电  话:027-59367469


附件:《湖北省科协海智计划资助项目申报书》


科学技术发展院

2025年4月17日


  • 附件【湖北省科协海智计划资助项目申报书.docx】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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