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根据《东湖高新区关于加快世界光谷建设政策措施的通知》(武新管〔2023〕25号),“支持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推动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在高新区落地转化,现将东湖高新区2025年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专项奖励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支持对象为在汉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非在汉的中科院研究所(院)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和为成果转化做出贡献的人员。成果受让单位在东湖高新区注册、纳税,双方签订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技术开发等技术合同或者作价入股投资协议,单个项目合同技术交易额不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
二、奖励标准
对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实现向企业转移转化的,按实际成交额,给予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4%奖励,给予高校院所对成果转化做出贡献人员2%奖励,每年每人最高给予50万元支持。
三、奖励时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以银行到款凭证时间为准)。
四、申报要求
1. 专项奖励申报全程网办,各学院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科研人员积极申报。申报人按2025年东湖高新区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专项奖励申报要求(附件1),填写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奖励申请书(附件2)并准备申报资料。
2. 申报时间:请于2025年5月9日(周五)16:00前准备好申报资料,联系黎老师到行政楼313办公室进行线上填报。
五、注意事项
1. 同一个项目内容已享受高新区“揭榜挂帅”资金支持的,不再享受本次科技成果转化奖励。
2. 自2025年4月15日之后,原则上支持在湖北科创供应链平台完成供需匹配,且在东湖高新区技术合同登记站登记的合同。
3. 请严格按照项目申报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材料,并提交对应完整的、清晰的附件。未按规定提交或材料不齐全、不清晰,以致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自负,系统申报截止后不再受理修改材料或补充材料。
六、联系方式
东湖高新区科经局:027-67880443 (政策咨询)
学校联系人:黎嘉吉 027-59367471 QQ:670608871
科学技术发展院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