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24年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申报已经开始,根据各类项目申报指南,现将我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一)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小型剧(节)目和作品创作项目)(单位申报)
(二)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单位申报)
(三)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单位申报)
(四)美术创作资助项目(个人申报)
(五)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个人申报,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各类项目具体申报要求详见国家艺术基金网站“基金申报指南”(https://www.cnaf.cn/index.html)
二、申报程序
(一)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
1.上述三类项目为单位申报,统一使用“武汉纺织大学”账号申报。
2.申报所需的我校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上一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收入支出决算表)和本年度1月份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位缴费信息)等单位信息已经上传系统,项目组不需准备。
3.其他申报材料由申请人按照类别自行准备。
4.请申报人员于6月10日前完成预约申报,科发院将按照申报情况组织申请人登录申报系统完成项目网上申报。
(二)美术创作资助项目、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
1.该项目为个人申报,请申请者自行登录申报系统(https://www.cnaf.cn/project.html)注册账号,并填报提交。
2.根据本年度申报要求,请需要学校提供推荐意见的申请人于2023年6月10日前将填报后的《申报表》交至科发院,经审核盖章后,再由申报人自行扫描上传至申报系统。
3.具体流程:
登录申报系统网站→个人用户注册登陆→在线填报(自行填写推荐意见)→导出申报表→打印两份交至科发院审核盖章→科发院留存一份归档,另一份退回→扫描推荐意见页上传系统→提交→申报完成。
三、其他要求
1.凡涉及党和国家领导人,涉及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上重大事件、重要人物和重大决策过程的题材或较多地涉及民族宗教内容的,以及在国(境)外举办展览项目或培训活动的,请申报单位于2023年5月10日前将审读申请及项目资料报送至科发院,逾期将不再受理出具审读意见申请。
2.请申报单位积极动员、认真组织相关申报工作。
联系人:王良波
联系电话:02759367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