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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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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湖北省教育厅及校基金等项目结题及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13     编辑:李杰燕    浏览次数:

各有关二级单位:

按照纵向项目资助管理工作安排,现将2022年资助期满各类项目结题及中期检查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教育厅科研项目

本次结题项目为2022年12月前资助期满的所有教育厅科研项目(具体清单单独发给各学院秘书),具体流程如下:

1、项目负责人登录湖北省科研云平台(http://ust.e21.cn/)在线填写项目相关的验收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自评价。项目负责人需对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

2、学院组织相关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同意结题的项目由专家填写《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结项专家意见表》(见附件),学院统一发送签字扫描版本(请按“负责人姓名+学院”命名)至邮箱458300846@qq.com。

3、结题通过的项目负责人在线导出结题报告书,打印一份,学院统一将汇总表及纸质报告书交至科发院自科项目办,科发院统一盖章后返还,由项目负责人上传系统。

4、截止日期:3月31日

二、教育厅社科项目

详见:https://kyc.wtu.edu.cn/info/1008/1612.htm 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结题要求,按要求准备结题材料提交科发院(无需登录系统)

三、校基金项目

1、本次结题项目为2018年至2021年立项的所有类别校基金项目,请项目负责人填写结题报告书(见附件),学院统一将汇总表及纸质报告书(一式二份)提交科发院自科项目办。

2、本次中期检查项目为2022年立项的所有类别校基金项目,请项目负责人填写中期检查报告书(见附件),学院统一将汇总表及纸质报告书(一式二份)提交科发院自科项目办。

3、截止日期:4月15日

三、其他注意事项

1、教育厅科研项目成果需标注对应项目号,未标注项目号成果请勿列入。按照应结尽结的原则,无特殊理由不得延期结题。未按期提交结题报告、组织结题的单位,减少本年度教育厅科研项目的分配指标。故意拖延不结题导致教育厅减少学校总体分配名额的单位,取消本年度科研项目分配指标。

2、各单位认真组织2018年-2021年所有获批校基金项目的结题工作、2022年度校基金项目中期检查工作。未按照要求组织结题和中期考核,减少本年度校基金分配名额。

3、校基金所有结题项目需对标项目任务书,逐一列出所完成的结果并附上相应支撑材料,未完成的写明原因。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杰燕

联系电话:027-58367469

邮箱:458300846@qq.com

科学技术发展院

2023年2月13日

  • 附件【XX学院教育厅结题项目汇总表.xlsx】已下载次
  • 附件【武汉纺织大学校基金中期检查报告模板.docx】已下载次
  • 附件【武汉纺织大学校基金结题报告模板.doc】已下载次
  • 附件【XX学院校基金中期检查项目汇总表.xlsx】已下载次
  • 附件【XX学院校基金结题项目汇总表.xlsx】已下载次
  • 附件【湖北省科研计划项目结项专家意见表模板.docx】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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